湖南省长沙市民族状况
长沙是湖南省的省会,就少数民族居住状况而言属散居地区。随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日益完善,各民族之间建立了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关系,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得到了全面发展,城市民族人口状况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长沙在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其时多为楚人居住。随着民族的不断迁徙,城市逐步为汉人所占领。直到宋代以后,元之蒙古人,清之满人,才有极少数留居长沙,但也都逐步与汉族融合。到了元末明初,又有一部分回族同胞先后从北京、南京等地陆续迁来长沙居住,但为数极少。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的不断提高,少数民族在长沙工作、学习、经商的人口也在逐年增加。这一情况我们可以从1953年到2000年期间,国家先后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可以得到充分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 (数据摘自长沙市志)结果,市区 汉族 56,9785人,有回、苗等12个少数民族,人口827人,回族占502人。
1990年 第四次普查,长沙辖区汉族5,474,485人,39个少数民族,人数达17,686人(统计局数据为17995人),人数超过千人的民族有6个,分别是回族2714人、土家族5879人、苗族3134人、壮族1127人、满族1278人和侗族1393人,人口过百人的民族7个,其中 白 和 瑶族 人口分别达479人和619人,其他五个民族为 蒙古 197人、 朝鲜 117人、 布依 115人、藏族129人和黎族109人;人口数100人以下10人或以上的民族有12个,分别是维吾尔族、彝族、纳西族、畲族、 锡伯 、 高山 、 土 、 仫佬 、 水 、 傣 、 哈尼 和 仡佬族 ; 华裔 外国血统人或未经识别的 民族 38人。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少数民族人口为48564人,46个族别;湖南世居的 土家 、 苗 、 侗 、 瑶 、回、 壮 、 白族 8个民族人口最多,为45099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2.9%;人数最多的为土家族达1.8万人,苗族第二,达1.11万人。
少数民族人口由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989人到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4.86万人,47年中平均每年增加人数1012人。在总人口中的比重由原来的分之三增加到千分之七点九。特别是在“四普”至“五普”的十年间,少数民族的总人数增加30569人,增长1.7倍,年平均增幅为10.08%,大大高于汉族人口年平均1.04%的增幅。少数民族族别由第一次人口普查时的8个增加到第五次人口普查时的46个,“五普”比“四普”增加7个,其族别多在散居区城市中也是少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