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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

台湾省建置沿革

古代:

      夏禹——岛夷《尚书•禹贡》扬州之项有:《岛夷卉服。厥篚织贝,厥包橘柚,锡贡,沿于江海,达于淮泗》。(注:卉服─绵衣;织贝─镶有贝壳的布料;锡─承受旨意。)

  根据尾崎秀真先生的说法,“岛夷”应该是指台湾的当时的居民,贡物的织贝是当地居民泰雅人的珠衣。

  《禹贡》是《尚书》的一个篇名,而《尚书》是中国一部最古的历史书,《禹贡》叙述四千年前的中国地理,把当时的中国分九州,扬州是东南方的一州,北到淮河,东南到海。

  《尚书•禹贡》篇中的意思是:东南海岛上的夷人,穿著锦服,用竹器装着缀系有亮贝的布料,包裹着橘柚特产,等待锡命来进贡,沿着长江大海,到达淮水、泗水。

  台湾地处东南海上,所说岛夷的情形,与台湾当时的居民的情形相同,所以有的学者根据这一记载,认为台湾已与大陆有交流。

  周朝——雕题《山海经》之《海内南经》记载:“伯卢国、离耳国、雕题国、北胊国、皆在郁水之南”。

  时人的解释是:离耳国似指海南岛,而雕题国民黥面纹身,类似台湾山胞,故雕题国是指台湾。

  秦朝——-夷州《史记•始皇本纪》记载:“海中有三神山,名曰蓬来、方丈、瀛洲,仙人居之云”。

  时人的解释是:三山依北而南排列,蓬来为日本、方丈为琉球,瀛洲为台湾。

  西汉——东鳀汉朝的《汉书•地理志》记载:“江南多湿,丈夫多夭,会稽海外有东鳀人,分为二十余国,以岁时来献见”。后来有一部份日本与中国的学者,推测东鳀非今日之琉球,而是指台湾。

  三国——夷州《三国志•孙权传》记载:“将军卫温遣诸葛直以甲士万人浮海求夷洲及亶洲,亶洲在海中,所在绝远,不得卒至。但得夷洲,数千人而返”。

  沉莹《临海水土志》记载:“夷洲在临海东南”,“土地无霜雪,草木不死”,“女已嫁,皆缺去前上一齿”,“战得头,着首还,中庭建一大材,高十余丈,以所得头差次挂之,历年不下,彰示其功”。卫温、诸葛直到达夷洲后,“士众疾疫死者十有八九”。

  据沉莹的《临海水土志》,对于夷州方位、地形、气候、居民、物产、习俗,均有详细的叙述。

  有不少学者把“夷州”认为是今日的台湾,并以“临海水土志”为有关台湾的最古文献,特别是中国学者大体上都持这种说法。

  隋朝——流求国《隋书•东夷列传》记载:“流求国居海东,当建安郡东,水行五日而至”,“将军陈棱要求土著投降,被拒,遂掳其男女数千人,载军实而返”。

  《隋书》所称之流求,所述的风土习俗、方位和文化系统皆与三国夷州颇多相似之处,所以学者之间多认为《隋书》所指之流求即为台湾。

  从隋朝到明朝,台湾一直被称为流求或琉求。到明洪武受封时,才将台湾改称为小琉球,而与日本统治下的琉球有所区别。

  南宋——毘舍耶国 

  元朝——留求 

  明万历——东番、大员、小琉球明朝陈第之《东番记》(明神宗万历三十年,公元1602年)记载:“东番人不知所自始,居澎湖外海岛中,起魍港、加老湾,历大员、尧港、打狗屿、小淡水、双溪口、加哩林、沙巴里、大帮坑,皆居其也。”台湾称为“小番”、“东番”甚明,陈第之《东番记》是继三国吴沉莹之《临海水土志》夷州、《隋书》之流求国、宋赵汝适之《诸番志》琉求国、元汪大渊之《岛夷志略》琉球等之后,有关台湾之最具体纪录,文中所记大员一地,后来演绎为台湾全岛名称。
  明嘉靖二十三年当时葡萄牙人为了到日本贸易,经长通过台湾海峡,遥望台湾本岛,颂称“YlhaFormosa”。

  明永历——东都、东宁明朝杨英之《从征实录》记载:“永历十五年五月初二改赤崁地方为东都明京,设一府二县,以府为承天府,天兴县万年县……改台湾平安镇。”

  又明夏琳之《海纪辑要》记载:“永历十八年三月,招讨大将军世子至东都,以谘议参军陈永华理国政,改东都为东宁,置天兴、万年二州。”故明郑经略台湾,名曰“东都”、“东宁”。

  清朝——台湾清靖海将军施琅之《陈台湾弃留利害疏》 (清圣祖康熙二十二年,公元1683年)记载:“窃照台湾地方,北连吴会,南接粤峤,延数千里。山川峻峭,港道纡回,乃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隔离澎湖一大洋,水道三更余遥。……台湾一地,原属化外,土番杂处,未入版图也。”

所指“台湾”已为全岛之专称,翌年四月清廷诏设台湾府于今之台南市,隶属福建省,正式之“台湾”名称自此始。 

明朝治理时期台湾行政区划

      1624年,荷兰占台。1625年,荷兰购买赤嵌一区。建筑热兰遮城(即赤嵌城,台湾城)。1626年,西班登陆鸡笼,修建圣萨尔瓦多城。1629年,西班牙在淡水建筑圣多明哥城(淡水城,当地居民称红毛城)。1634年,荷兰热兰遮城完工。1642年,荷兰逐出西班牙人,占领台湾北部。1644年,改圣多明哥城为安东尼堡(仍称红毛城)。1652年,建普罗民遮城。1661年,荷兰普罗文查城投降。

      1661年(永历十五年,顺治十八年),延平郡王郑成功收复台湾。五月改未收复的赤嵌城为东都明京,并设承天府(即今台南市),改台湾城为安平镇,另设天兴县(今嘉义市)、万年县(今高雄市左营)共一府两县;天兴县治佳里兴,今台南县佳里镇。并设有澎湖安抚司。1662年2月,攻占热兰遮城,荷兰总督揆一投降。1664年,郑经改东都(即明京)为东宁省。改天兴县、万年县为天兴州、万年州。增设南路安抚司和北路安抚司,处理原住民事务。

      1661年(明永历15年) 
      承天府:天兴县 万年县 

      1664年(明永历18年、清康熙3年) 
      承天府:天兴州 万年州 

清朝时期台湾省行政区划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清政府统一台湾。1684年,清政府决定保留台湾,设置一府三县,隶属福建省。以原承天府设台湾府和附郭台湾县,以天兴州设诸罗县,以万年州设凤山县;诸罗县暂治台湾府城;凤山县治兴隆庄(今左营)。1704年,诛罗县移治诸罗山(今嘉义)。1723年(雍正元年),析诸罗县置彰化县、淡水厅(今新竹市);彰化县治半线(今彰化);淡水厅暂治沙辘社(今台中县沙鹿镇)。1727年,析台湾县设澎湖厅,治妈宫(今马公)。1756年,淡水厅移治竹堑(今新竹)。1766年(乾隆三十一年),增设南路理番同知和北路理番同知,处理汉、原住民交涉事务。1787年,诛罗县改名嘉义县。1788年,凤山县移治埤头庄(今凤山)。1806年,凤山县移治兴隆庄(今左营)。1812年设噶玛兰厅,治五围(今宜兰)。1826年,凤山县移治埤头庄(今凤山)。1875年,增设台北府,附郭淡水县(原淡水厅析出);另辖基隆厅(原淡水厅析出),治基隆;新竹县(原淡水厅),治新竹;宜兰县(原噶玛兰厅)。原台湾府辖台湾县;嘉义县;彰化县;埔里社厅,治埔里社(今南投县埔里镇);凤山县;恒春县(原凤山县析出),治琅峤(今恒春);澎湖厅;卑南厅,治卑南(今台东)。

  1887年,台湾建省;原台湾府改名台南府,新设台湾府于桥仔图(今台中市);原卑南厅升格为台东直隶州。台北府附郭淡水县;另辖基隆厅;新竹县;宜兰县。台湾府附郭台湾县;另辖苗栗县(原新竹县析出),治苗栗;彰化县;埔里社厅;云林县(原嘉义县析出),治林杞埔(今南投县竹山镇)。台南府附郭安平县(原台湾县);另辖嘉义县;凤山县;恒春县;澎湖厅。台东直隶州计划治水尾(今花莲县瑞穗乡),暂治卑南(今台东)。1894年,析淡水县设南雅厅,属台北府,治大科崁(今桃园县大溪镇)。云林县移治斗六门(今斗六)。1895年,甲午战争后,清朝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台湾和澎湖列岛被割让给日本,成为日本的殖民地。


1684年(清康熙23年) 设一府三县 
台湾府:台湾县 诸罗县 凤山县 

1723年(雍正元年) 设一府四县一厅 
台湾府:淡水厅 彰化县 台湾县 诸罗县 凤山县 

1727年(雍正5年) 设一府四县二厅 
台湾府:淡水厅 彰化县 台湾县 诸罗县 凤山县 澎湖厅 

1787年(乾隆52年) 将诸罗县改为嘉义县 
台湾府:淡水厅 彰化县 台湾县 嘉义县 凤山县 澎湖厅 

1809年(嘉庆17年) 增设噶玛兰厅 
台湾府:噶玛兰厅 淡水厅 彰化县 台湾县 嘉义县 凤山县 澎湖厅 

1875年(光绪元年) 设二府八县四厅 
台北府:宜兰县 基隆厅 淡水县 新竹县
台湾府:彰化县 水沙连厅 台湾县 嘉义县 凤山县 恒春县 卑南厅 澎湖厅 

1885年(光绪11年) 设二府八县五厅 
台北府:宜兰县 基隆厅 淡水县 新竹县
台湾府 :彰化县 鹿港厅 埔里社厅 台湾县 嘉义县 凤山县 恒春县 卑南厅 澎湖厅 

台湾省 — 1887年(光绪13年) 台湾建省,设三府十一县四厅一直隶州 
台湾省:
台北府(北路): 宜兰县 基隆厅 淡水县 南雅厅 新竹县
台湾府(中路): 苗栗县 台湾县 彰化县 埔里社厅 云林县
台南府(南路) :嘉义县 安平县 凤山县 恒春县 澎湖厅
台东直隶州 :卑南厅 花莲港厅 


近代:
  行政区划的调整往往伴随着地名的更改。1920年日本人在台湾进行影响最深远的一次调整,此次调整所确立的行政区划架构大体沿袭至今,而大量的乡镇等级以上地名也在同时更改。今日台湾的重要地名大多是在这一年订定的,兹列举1920年更改的地名如下:

一、简化

  1.八里坌→八里
  2.万里加投→万里
  3.杠仔寮(寮有草字头)→贡寮
  4.顶双溪→双溪
  5.冬瓜山→冬山
  6.坪林尾→坪林
  7.莺歌石→莺歌
  8.五股坑→五股
  9.树林口→林口
  10.红毛港→红毛(1956年改为新丰)
  11.大湖口→湖口
  12.安平镇→平镇
  13.杨梅坜→杨梅
  14.石观音→观音
  15.芦竹厝→芦竹
  16.大坵园→大园(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osono而不读daiwen)
  17.八块厝→八块(1946年改为八德)
  18.龙潭陴→龙潭
  19.九芎林→芎林
  20.头份→头分(1946年又改回头份)
  21.后垄→后龙
  22.崁头屋→头屋
  23.铜锣湾→铜锣
  24.三叉河→三叉(1953年改为三义)
  25.西大墩→西屯
  26.大里杙→大里(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osato而不读dairi)
  27.太平→大平(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otaira而不读daihe。战后又改回太平)
  28.神岗→神冈(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kamioka而不读shinko)
  29.潭仔墘→潭子
  30.东势角→东势
  31.石岗仔→石冈(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isioka而不读sekiko)
  32.梧栖港→梧栖
  33.沙辘→沙鹿
  34.龙目井→龙井(改名为龙井的是茄投,龙目井则在茄投隔壁。这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tatsui而不读ryusei)
  35.大竹围→大竹(位于彰化市,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otake而不读daichiku)
  36.和美线→和美
  37.田中央→田中(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tanaka而不读denchyu)
  38.二八水→二水
  39.大城厝→大城(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osiro而不读daizyo)
  40.内芦竹塘→竹塘
  41.草鞋墩→草屯
  42.埔里社→埔里
  43.内国姓→国姓
  44.关帝庙→关庙
  45.安顺寮(寮有草字头)→安顺(今台南市安南区)
  46.麻荳(麻有草字头)→麻豆
  47.官佃→官田
  48.西港仔→西港
  49.七股寮(寮有草字头)→七股
  50.北门屿→北门
  51.盐水港→盐水
  52.后壁寮(寮有草字头)→后壁
  53.双溪口→溪口
  54.大莆林→大林
  55.竹头崎→竹崎(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takesaki而不读chikuki)
  56.番仔路→番路
  57.后大埔→大埔
  58.庵古坑→古坑
  59.大埤头→大埤
  60.莿桐巷→莿桐
  61.二仑仔→二仑
  62.海口厝→海口(今台西乡、东势乡)
  63.水灿林→水林
  64.朴仔脚→朴子
  65.六脚佃→六脚
  66.布袋嘴→布袋
  67.鹿仔草→鹿草
  68.义竹围→义竹
  69.楠梓坑→楠梓
  70.阿连(连有口字旁)→阿莲
  71.半路竹→路竹
  72.弥陀港→弥陀
  73.大树脚→大树
  74.鸟松脚→鸟松(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torimatsu而不读chyoshyo)
  75.山杉林→杉林
  76.高树下→高树(表面上是简化,实则为日式新名,读takagi而不读kozyu)
  77.六龟里→六龟
  78.阿里港→里港
  79.九块厝→九块(1946年改为九如)
  80.新埤头→新埤
  81.林仔边→林边
  82.茄苳脚→佳冬

二、两个地名合并

  1.中坑、漳和→中和
  2.宝斗仁、草山→宝山
  3.龙船、崎顶→龙崎

三、取自堡里名

  1.芝兰三堡→三芝(原名小基隆)
  2.民壮围堡→壮围
  3.竹南一堡→竹南(原名三角店)
  4.线西堡→线西(原名下见口)
  5.永宁里→永宁
  6.仁德里→仁德(原名涂库)
  7.归仁里→归仁
  8.永康里→永康(原名埔姜头)
  9.新化里→新化(原名大目降)
  10.安定里→安定(原名直加弄)
  11.善化里→善化(原名湾里)
  12.楠梓仙溪西里→楠西(原名茄投)
  13.内新化南里→南化(原名南庄)
  14.佳里兴堡→佳里(原名萧垄)
  15.罗汉内门里→内门
  16.西屿澳→西屿

四、取同义雅字

  1.水返脚→汐止
  2.枋桥→板桥(移植自东京市板桥区)
  3.南门口→南郭(位于彰化市)
  4.大庄→大村
  5.山仔顶→山上
  6.白水溪→白河(改名为白河的是店仔口,白水溪则在店仔口附近。这表面上是取同义,实则移植自福岛县白河市)
  7.水堀头→水上

五、取日本汉字谐音

  1.三角涌(sankakuyo)→三峡(sankyo)
  2.芦洲(rosyu)→鹭洲(rosyu)(今芦洲、三重)
  3.咸菜硼(kansaiho)→关西(kansai)
  4.大嵙崁(daikakan)→大溪(taike)
  5.月眉(台语gua-bi)→峨眉(gabi)
  6.罩兰(takuran)→卓兰(takuran)
  7.茄苳脚(台语ka-tan-kha)→花坛(kadan)
  8.湳仔(台语nam-a)→名间(nama)
  9.焦吧年(台语ta-pa-ni)→玉井(tamai)
  10.打猫(dabyo)→民雄(tamio)
  11.新港(shinko)→新巷(shinko)(1946年又改回新港)
  12.打狗(takao)→高雄(takao)(移植自京都市高雄町)
  13.援巢中(ensochyu)→燕巢(enso)
  14.弥浓(bino)→美浓(mino)(移植自美浓国)
  15.蚊蟀(台语ban-su)→满州(mansyu)
  16.妈宫(makyu)→马公(mako)
  17.网埯(moan)(堡里名)→望安(moan)

六、保留一字之创新

  1.金包里→金山
  2.六张犁→六家(今竹北)
  3.龟仑→龟山
  4.阿罩雾→雾峰
  5.埧雅→大雅
  6.大埔心→坡心(1947年改回埔心)
  7.内庄→大内
  8.梅仔坑→小梅(1946年改为梅山)
  9.港仔墘→小港
  10.林仔边→林园

七、与旧地名无关之创新

  1.松山(原名锡口,松山乃移植自爱媛县松山市)
  2.三星(原名吧哩沙)
  3.竹东(原名树杞林,竹东乃取其位于新竹之东)
  4.北屯(原名三十张犁,北屯乃取其位于东大墩之北)
  5.南屯(原名犁头店,南屯乃取其位于西大墩之南)
  6.丰原(原名葫芦墩,丰原乃取自天壤无穷?神敕:丰苇原千五百秋之瑞穗国)
  7.内埔(今后里乡)
  8.清水(原名牛骂头,清水乃移植自静冈县清水市)
  9.外埔
  10.沙山(原名番挖,1946年改为番挖谐音芳苑)
  11.竹山(原名林杞埔)
  12.鹿谷(原名羌仔寮,寮有草字头)
  13.斗南(原名他里雾,斗南乃取其位于斗六之南)
  14.虎尾(原名五间厝,虎尾取自虎尾溪)
  15.屏东(原名阿猴)
  16.冈山(原名阿公店,冈山乃移植自冈山县)
  17.旗山(原名蕃薯寮,寮有草字头)
  18.竹田(原名顿物,竹田乃移植自大分县竹田市)
  19.大武(原名巴塱卫)
  20.新港(原名麻荖漏,1946年改为成功)





日占时期台湾省行政区划

      1894年,日本发动了中日战争(甲午战争),次年3月攻占澎湖。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与日本签定《马关条约》,将台湾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台湾沦为日本殖民地,开始了长达50年的日本统治时期。

      1895年3月,日占澎湖。5月入台湾本岛,在台北城设“台湾总督府”。6月废除原有行政建制:改台北府为台北县;台湾府为台湾县;台南府大部及台东州为台南县;台南府澎湖厅为澎湖岛厅。但被军民抵制,除台北局部地区外,其余徒具虚名。

      1895年8月,日本重新勉强设治:原台北府淡水、宜兰、新竹三县、基隆、南雅二厅合并为台北县,原台湾府台湾、苗栗、彰化、云林县和埔里社厅以及台南府嘉义县合并为台湾民政支部,将原台南府安平、凤山、恒春县及台东直隶州(含卑南县、花莲港厅)合并设立台南民政支部,改原台南府澎湖厅为澎湖岛厅。11月,将原台南府嘉义县划归台南民政支部。1896年4月,改台湾民政支部为台中县。改台南民政支部为台南县。

      1897年5月,析原宜兰县地设立宜兰厅;析原台东州设立台东厅;改澎湖岛厅为澎湖厅;以原台东州地设台东厅,驻卑南(原台东州驻地);合清末新竹县与苗栗县设立新竹县;析原嘉义县和原云林县大部设立嘉义县;析原凤山县和恒春县设立凤山县。1898年5月:析新设的新竹县分别划归台北县、台中县。裁嘉义县、凤山县,所辖区域划回台南县、台中县。1901年5月:析台南县设立恒春厅。

      1901年11月,实行厅制:废台北县、台中县、台南县,保留宜兰厅、恒春厅、澎湖厅;以原淡水县地设立台北厅和深坑厅;以原基隆厅地设立基隆厅;以原新竹县地(分隶台北、台中二县)设立新竹厅;以原南雅厅地设立桃仔园厅(桃仔园厅地属清末淡水县与新竹县),寻改名桃园厅,设治桃园街;以原台湾县地设立台中厅;以原苗栗县地设立苗栗厅;以原彰化县地设立彰化厅;以原云林县地设立斗六厅;以原埔里社厅地设立南投厅,治南投;以原嘉义县地设立嘉义厅和盐水港厅(今台南县盐水);以原安平县地设立台南厅;以原凤山县地设立凤山厅、蕃薯寮厅(今高雄县旗山)和阿猴厅(今屏东县)。

      1909年10月,裁深坑、基隆二厅入台北厅,裁苗栗厅入新竹、台中二厅,裁彰化厅入台中厅,裁斗六厅入嘉义厅,裁盐水港厅入嘉义厅和台南厅,裁凤山厅入台南厅,裁蕃薯寮厅、恒春厅入阿猴厅,析台东厅设立花莲港厅,驻花莲港。

      1920年9月:实行州厅制(厅和州平级)。在实行州厅制之后,各州及个别厅之下设市,其余区域为州厅辖下的郡或支厅。并台北、宜兰二厅为台北州;并新竹、桃园二厅为新竹州。原苗栗厅划归新竹厅的部分属新竹州;合并台中、南投二厅设台中州。原苗栗厅划归台中厅的部分属台中州;以台南厅西部(原安平县)和嘉义厅(含原云林县)合并设立台南州;以台南厅东部(原凤山县)、阿猴厅以及澎湖厅合并设立高雄州,治打狗港。1926年7月:析高雄州原澎湖厅地仍设立澎湖厅。 

      1920年9月:划台北城郊设立台北市,为台北州治;划台中城郊设立台中市,为台中州治;划台南城郊设立台南市,为台南州治。1924年12月:于打狗港附近设立高雄市,仍为高雄州治;划基隆城区设立基隆市。1930年,划嘉义城区设立嘉义市,隶台南州;划新竹城区设立新竹市,为新竹州治。1933年,划彰化城区设立彰化市,隶台中州;以阿猴街设立屏东市,隶高雄州。1940年,划宜兰城区设立宜兰市;划花莲港厅城区设立花莲港市,为花莲港厅治所。 

      945年,二战结束,根据《开罗宣言》和《玻茨坎公告》,台湾和澎湖列岛重新回归祖国怀抱。

现代:

      1945年以后台湾的行政区划

      1945年10月台湾正式归还。国民党政府接管台湾,考虑到地方自治的需要,乃将日本统治时期的五州三厅,改为八县,并将日本统治时期的11市改为9省辖市、2县辖市。九市:台北市、高雄市、屏东市、嘉义市、基隆市、台中市、台南市、彰化市、新竹市。八县:台北县、高雄县、澎湖县、台中县、台南县、新竹县、台东县、花莲县。

      1949年,国民党“中央政府”迁至台湾,于1950年9月将原“行政”区划又作调整:析台中县设彰化县、南投县;析台南县设嘉义县、云林县;析高雄县设立屏东县;析新竹县设立苗栗县,析新竹县设立桃园县,析台北县设立宜兰县;裁新竹市入新竹县;裁嘉义市入嘉义县;裁屏东市入屏东县;彰化市裁入彰化县。当时台湾划为5个省辖市、16个县、1个管理局,6个县辖市、234个乡、78个镇。 

      1967、1979年先后升台北、高雄为“院辖市”。台湾“行政”区域有2个“院辖市”,3个省辖市、16个县,15个县辖市。 

      1982年析新竹、嘉义两县设立新竹、嘉义两省辖市。

      台湾现行地方行政区划分为省、县、乡三级。省、县(市)称为省、县(市)政府;乡镇县辖市,称为乡镇县辖市公所。目前,除台湾省外,设“院辖市”(或叫“直辖市”)2个:台北市、高雄市。省下设16个县:桃园、台中、彰化、南投、云林、嘉义、屏东、花莲、台东、台北、新竹、台南、高雄、澎湖、宜兰、苗栗;5个省辖市:新竹市、台中市、台南市、基隆市、嘉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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