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新竹市建置沿革
1626年,西班牙占据北台湾后,曾有西班牙人到竹堑传教。当地大规模的开发,是从1661年郑成功入台另部属屯垦算起,主要屯田蓬山、后龙地区,势力广及竹堑。隶属天兴县,并置通事管理竹堑番社。1683年清政府时期,竹堑改属诸罗县。1691年王世杰获准带领亲族180余人以暗仔街为中心垦植竹堑,广兴水利开发良田。而粤籍徐立鹏于1725年带领族人进入新竹、竹北、香山、新丰等地垦殖,形成客家移民聚落。雍正元年(1723年),淡水厅治设于竹堑,成为清朝时期北台湾的一个重镇。1826年,竹堑进士郑用锡等人奏请兴建竹堑城获准,于1827年兴工,筑造砖石造城墙与四座城楼。清光绪元年(1875年),淡水厅废除,竹堑城改称新竹并设县治。
甲午战争后,新竹成为抵抗日本殖民者侵入北台湾的重要据点。将新竹划归台北县,并置新竹支厅管理。1920年9月合新竹、桃园支厅为新竹州,州治设于新竹郡(1930年新竹市自新竹郡分出,州治改新竹市)。1941年合并香山庄全部及旧港、六家庄的一部分,扩大行政区域,下设廿五个区会协助推行巿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