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经市政府研究,现将我市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合我市实际,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
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是遵守世贸组织规则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举措。
我市从2001年开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经过几年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社会反映良好。但是,我市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也存在诸多方面的问题,如对国务院、省、市政府已经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监管工作不到位;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个别部门以“备案”或其他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违反规定对行政审批项目搞变相收费;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上下衔接不到位;对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落实不到位;县(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不平衡,个别的至今没有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本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进展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与国务院、省政府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从事关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和省政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二、明确工作任务,继续深入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安排,我市下一步主要抓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和精简调整
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调整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基础和关键性工作。经过前几轮的工作,我市目前对外公布的市级行政审批事项有424项。之后,国务院又公布了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了495项行政审批项目。同时,国务院还发布了对确需保留的500项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以及保留21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决定。今年内,我市要结合贯彻《行政许可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工作,结合国务院和省政府对行政审批项目的调整,继续对我市现行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不必要的或不适当的要进一步取消或调整,并将清理结果对外公布;对仍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对属于行政许可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明确许可条件、许可程序等内容;对属于非行政许可的审批项目,也要完善审批条件和程序,加强监管。
在精简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中,对审批项目的处理要审慎稳妥,不能片面追求项目取消精简的比例。对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安全生产的审批项目,在处理时要慎之又慎,避免出现管理失控和混乱局面。对已经取消的项目,要研究制定后续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要求,制定工作计划,结合对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抓紧时间对本级政府及其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和精简调整,今年内必须完成。市级各行政部门要按照市审改办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配合市审改办对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精简调整。
(二)加强制度创新,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成果
我市四年来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不仅取消精简了一半以上的行政审批事项,还建立了一系列的行政审批制度,所取得的成果来之不易。要通过加强制度创新工作,巩固这些工作成果,不允许再回到老路上去。在制度创新方面,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严格行政许可设定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云南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省政府令129号),不允许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行政许可事项,增设行政许可程序和条件。
2.规范行政许可实施制度。严格规范备案、核准的范围和程序,对已经取消的和放下去的审批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搞变相审批和权力上收。对已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建立工作上的衔接制度和配套的工作措施,加强协调和监管。
3.创新行政审批工作机制。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建立健全行政许可听证制度。积极完善“一个窗口对外”制度,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审批制度,行政审批综合受理、告知承诺和首席代表制度等审批方式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人民群众办事。
4.建立健全审批和许可的后续监管制度。今后的工作重点,要放在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机制、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上来。
三、加强组织领导,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落到实处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我市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促进依法行政,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内容,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关键,也是加快改善我市投资环境和建设现代新昆明的迫切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改变传统观念,树立紧迫意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集中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形成合力,采取正确的步骤和方法,敢于突破陈规,勇于与时俱进,扎实推进改革。努力提高改革的整体效益,把这项工作作为我市行政体制改革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把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在原有基础上调整、充实和加强。各县(市)区政府、涉及有行政审批权的市级部门,都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凡仍未按照市政府要求成立相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部门的,要尽快组建并报市审改办备案。
四、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违法行政审批行为
此次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在我市前几轮改革的基础上进行的,要求更高,任务更加艰巨。绝不允许应付了事,走过场,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任何部门都不得隐瞒行政审批项目,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新设审批项目,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项目搞变相审批,不得擅自增设行政许可条件和程序,对已经确定的行政审批制度要严格贯彻执行。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类违法审批行为,确保各项改革工作能落到实处,以此促进政府工作人员廉洁从政,保证政令畅通。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人,监察部门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市审改办要在年内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重点是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和精简调整情况,已取消项目的后续监管和对保留项目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的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