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农村牧区公路的养护工作,日前,内蒙古公路局将今年纳入预算管理的1.5亿元政府性基金下拨到旗县交通主管部门,这标志着内蒙古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又向前迈出了一步。
据了解,内蒙古共有农村牧区公路养护里程10.3万公里。今年,在全区实施了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按照《改革方案》规定,改革后,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资金分为日常养护费和养护工程费两部分。其中日常养护费由本地区小额养路费和旗县人民政府从本级财政预算中落实,养护工程费由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从大额养路费中切块落实。随着全区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地方政府部门已落实到位日常养护费1亿多元,并有近1/3的旗县基本完成改革任务。这次自治区下拨的1.5亿元养护工程费主要用于危桥改造、路面翻修、标志牌设置、水毁防护等,涉及12个盟市370多条重点县乡公路。
据悉,内蒙古农村牧区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计划到今年年底完成旗县(市、区)总数的50%,到2008年年底全部完成,按照农村牧区公路养护费标准,届时,全区用于农村牧区公路的日常养护费将达到3亿多元,同时,自治区安排的养护工程费也将按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3500元、村道1000元的标准逐步达到总数3亿多元,建立起具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和农村牧区公路养护的长效机制,实现有路必养、路路畅通的改革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