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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昆政办〔2007〕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昆明市关于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2007年9月4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局)反馈。

二○○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昆明市关于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意见》(云政发〔2007〕134号),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和农业信息化水平,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促进农民增收,建设和谐社会,现就全面推进我市“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重大意义

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是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市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促进了全市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按照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全市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总体水平还比较低,信息设施落后,服务体系不健全,实际应用范围不大,涉农信息资源分散,信息队伍建设也不能适应工作发展的需要。因此,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的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加强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显得尤为迫切。

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建立和完善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数据库,建设新农村综合信息平台,是一项战略性、前瞻性很强的工作。通过图、文、声、像和多媒体等多种形式做好信息的开发和利用,努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可以更好地为农民提供及时、高效的信息服务,为各级党委、政府了解农村基层状况和新农村建设情况,进行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完善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强化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中的运用,准确把握农业和农村基本情况,优化农业和农村资源配置,提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程度,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因势利导抓好薄弱环节,改造传统农业,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民增收,促进乡风文明,加强民主管理,扎实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二、“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和省、市关于建设小康、文明、生态、和谐新农村的目标任务,强化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健全信息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农业和农村综合信息数据库,提高信息服务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加快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中的应用,全面提升我市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努力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促进我市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主要依托现有的农业信息网络体系,结合国家实施的“金农”工程、“金水”工程、“信福”工程和“三电合一”项目等,整合各部门存量资源,推动涉农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共享,防止各自为政,避免重复建设。要建立分工负责的有效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积极性,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优势互补,努力形成全社会推动“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合力。

2.坚持统筹规划,注重实效。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立足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逐步完善,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同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更新补充安全可靠的数字信息,在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服务的同时,重点加强面向农民的信息服务,使“数字乡村”工程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建设目标

在2007年11月底前,建立起覆盖全市,上连接省,下连接各县(市)区、乡(镇)、村,横向连接省内各州(市)的“数字乡村”信息网络服务体系,为各级人民政府决策和广大农民群众提供图文并茂的网络信息服务。

三、“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完善农村信息基础设施

进一步完善农村通信基础设施,大力推进农村互联网络建设,确保信息网络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加快乡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逐步形成上连接省,横向连接州(市),下连接县(市)区、乡(镇)、村、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批发市场、生产经营大户的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

(二)建立和完善农业农村综合信息数据库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字方针,围绕“四通五有三达到”目标,科学规划,统一标准,规范栏目,加快建立和完善以自然村为基础的农村基础情况、乡风民俗、政策法规、政策补贴、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农业生产管理、农业科技、农村财务管理、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市场、农产品质量标准、名优产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招商引资、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资源环境管理、农村规划建设、农村疫情监测防治、林业、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饮水安全、水土保持、气象、扶贫开发、卫生、计划生育、社会保障等农村经济社会信息数据库。信息网和数据库的建设,要图、表、文、声、像等多种形式并用,力求画面生动,一目了然,真实有用。

(三)建设农业农村综合信息网络平台

充分利用网络技术,加强网站协调和整合,建立和完善以新农村建设信息综合网站、各涉农部门门户网站、涉农专业信息服务网络等为主体,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协调合作、上下联动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络体系,最大限度地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逐步实现“一站发布、全网共享”。加快新农村建设信息综合网站的建设,优化版面设计,扩充信息容量,提高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实用性和实效性,使之成为贴近农民生产和生活、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服务新农村建设的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重要窗口。支持各门户网站和专业网站上档升级,办出特色,为各级各部门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

(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

有重点、有步骤地推广先进的农业智能生产管理技术和计算机自动控制等技术在农田水利建设、农田作业、良种工程、农作物栽培管理、造林绿化、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畜禽饲养管理等方面的应用,建立完善农作物栽培管理、动植物病虫害防治、畜禽饲养管理等电脑农业专家系统,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疫病监测预警、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信息管理等服务系统,加快农业机械和装备的信息化,加快推进农产品流通和农资配送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以及农资物流配送与连锁经营等环节中的应用。

(五)推进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

积极探索农村社会管理服务信息化工作的新思路,建立完善法律政策咨询、政策补贴、农村现代远程教育、乡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管理、农村卫生防疫、农村劳动力就业、农村社会保障、农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等信息系统,加快普及信息技术在农村教育、科技、建设、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治安等公共事业中的应用,促进农村管理服务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六)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服务进村入户

引导科研机构和涉农厂商、通信运营商、开发适合农村特点、适合农村需要、方便农民使用、价格比较低廉的电子信息产品。依托新农村综合信息网络平台、各涉农网站、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等信息网络资源,搞好面向农民的各种技能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的技能。发挥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营销经纪人、专业大户的带动作用。创新信息服务模式,探索网上办事和“一站式”服务,大力推广电脑、广播、电视、电话、信息接收机与科技服务相结合的信息服务模式,以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和网络提供面向“三农”的信息服务,加快信息进村入户步伐,全方位地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的信息需求。

四、“数字乡村”工程的组织领导和措施要求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协调服务,切实把推进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实施“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一)切实加强“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成立昆明市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杨 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郭焕波(市委副秘书长)
孟少波(市农业局局长)
赵勇(市政府信息产业办主任)
刘寿华(市政府办公厅厅务委员)
成 员:徐绍勇(市移民开发局局长)
赵 毅(市气象局局长)
罗英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刘水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豆劲鸣(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 韵(市科技局副局长)
姚 宏(市教育局副局长)
朱树位(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 宁(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汝新(市建设局副局长)
何 平(市交通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李勤毅(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
杨国荣(市林业局副局长)
李金华(市水利局副局长)
解嘉鸿(市卫生局副局长)
姚安社(市广电局副局长)
洪 莺(市商务局副局长)
袁 勤(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 文(市扶贫办副主任)
王建荣(市保密局副局长)
傅晋利(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韶颖(市邮政局副局长)
蒋守红(市民委调研员)
徐柏权(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王跃华(农行省分行营业部副总经理)
李艳坤(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
刘丹阳(中国电信昆明分公司总经理)
于 桃(中国移动昆明分公司副总经理)
费 云(中国联通昆明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农业局党委副书记李勤毅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抓好全市“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指导各县(市)区制定“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技术标准,定期督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等工作。
各县(市)区也要尽快成立相应的领导及工作机构,做好协调工作,研究落实措施,着力解决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部门责任

建立和落实部门责任制,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强化优势互补,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建的工作机制。“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由市农业局为主负责实施,市政府信息产业办等部门配合。
市信息产业办负责将“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纳入全市信息化产业发展规划,审定全市及各县(市)区技术方案。通信管理部门负责牵头各通信企业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将“数字乡村”工程纳入重大投资计划并审定相关投资项目;财政部门负责落实“数字乡村”工程建设补助资金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监督;统计、交通、建设、水利、林业、民政、民委、扶贫、教育、卫生、商务、气象等部门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交换以及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服务;国土资源、测绘等部门负责农村地理、农村地籍等信息系统的建设、推广和服务;宣传、通信部门和有关媒体负责广播、电视、电话、手机短信平台等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宣传工作。

(三)加大投入,为“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

根据全省上半年试点工作情况及我市西山区海口镇试点建设经费测算,平均每个乡(镇)建设资金约需13万元,平均每个县(市)区硬件配套及网页制作资金需14万元。全市“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经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分别承担,市级财政根据各县(市)区经济发展水平给予补助。其中: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安宁市、呈贡县由市级财政补助每个乡(镇)建设经费3万元;晋宁县、宜良县、石林县由市级财政补助每个乡(镇)建设经费13万元;东川区、富民县、嵩明县、禄劝县、寻甸县由市级财政全额承担县、乡两级的硬件配套、网页制作经费。

各县(市)区也要将“数字乡村”工程建设所需资金列入投资计划和年度财政支农经费预算。同时,积极支持和鼓励电信、网通、移动、邮政等通信运营企业加大投入,积极参与,不断拓宽建设筹资渠道。

(四)加强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市相关部门要将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人才培养列入信息培训总体规划,采取学历教育、继续教育、社会教育等多种途径和远程教育、在线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信息采集、传播方式和农业科技、经营管理知识以及计算机网络应用基础常识的培训,加快培养一批能够熟练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的农村信息管理服务人员和农村信息员队伍,提高农村信息员采集、分析、整理、发布信息的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的作用,联合其他基层涉农部门的力量,依靠村组干部、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经营大户,构建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体系。

(五)加强舆论宣传

加强“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宣传工作,积极采取新闻报道、信息交流、经验介绍等方式,展示建设成果,推广成功做法和经验,普及信息技术知识,增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者的信息意识,充分发动相关科研院所、企业、专家等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和广泛参与“数字乡村”工程建设的良好氛围。

市农业局、市政府信息产业办要抓紧研究制定出台全市“数字乡村”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确保工程建设按要求、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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