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樊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迎检工作全面开展
10月25日至10月29日,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的通知》(襄规划联字[2007]07号)文件精神和市城乡规划效能监察领导小组要求,由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监察办公室和监察局执法室组成的联合检查小组对南漳、宜城、谷城、老河口、枣阳等县(市)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进行了验收检查。
联合检查小组认为各县(市)的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各单位的领导都比较重视,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完整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各县(市)在城乡规划依法编制、审批,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清理、实施、监督,城乡规划廉政、勤政等方面,都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同时,检查组也指出了工作中的几点不足之处:一是城乡规划的控规、详规覆盖率较低,规划编制滞后,影响和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规划的执行力度不够,没有有效地遏制违法建设。三是存在重中心城区规划,轻乡村规划的现象。四是个别县(市)规划部门对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不够重视,工作不够扎实。针对以上问题,检查组希望各县(市)规划部门在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工作中要围绕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要认真面对问题,依法行政,扎实提高改进,做好迎接省检查组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