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使用“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并及时完成第三季度数据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市城市、恩施州规划局,枝江、丹江口、钟祥市建设局:根据今年7月洪湖“全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工作会议”确定的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的工作要求,我们对“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软件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编制了《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07-11修改稿)》和《关于“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填报数据重点(修改补充)内容的说明》(附后),通过前阶段调试,系统已经恢复正常运行。请各地按照省厅的有关文件要求,于11月20日前完成本年度第三季度城市规划“一书两证”数据录入工作。同时,将今后数据上报时限改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20日。各市(州)规划局及有关建设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对本行政辖区该项工作的指导、督办和数据的核查。附件:1、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07-11修改稿)2、关于“湖北省城市规划‘一书两证’证书管理系统”填报数据重点(修改补充)内容的说明.doc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