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曲地区电信招标公告
西藏那曲地区电信的生产楼附属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藏那曲电信生产大楼附属工程。
(二)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一个标段。
建设规模:市政道路、绿化、给排水(详见施工图)。
(三)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四)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
(五)建设地点:那曲地区那曲镇电信大院内。
(六)计划开工日期为 2008 年 4 月 25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08 年 4 月 25 日,工期120日历天。
(七)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参加投标条件:
(一)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无不良记录,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 一个 招标工程项目进行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 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的施工企业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施工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投标人需在那曲地区建设局备案后方可进行投标报名;
(三)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贰级及贰级 以上资质且具有高原项目施工经验;
(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投标申请人于 2007 年 10 月 25 日至2007年 10 月 29 日,每日 09时 30 分至18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到 拉萨市娘热路20号经贸大厦附楼三楼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人民币850.00 元 ,售后不退。
五、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 3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15日10时30分,提交到 西藏那曲地区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西藏那曲地区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 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招 标 人: 中国电信那曲分公司
招标代理: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拉萨市娘热路20号经贸大厦附楼三楼
邮政编码: 850000 联系电话: 0891-6342188
传 真:0891-6342188 联 系 人: 粟辉
西藏精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0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