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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建立奖励违法生育举报制度 最高奖千元

来源: 新疆日报

乌鲁木齐市建立奖励违法生育举报制度

记者 张晓艳 邓鑫

天山网讯 前不久,乌鲁木齐市西河坝派出所户籍警在办理居民子女落户工作中,发现违法生育人员利用办假《生育服务证》为子女落户的问题。乌市计生部门将1000元奖金送到派出所,感谢、奖励户籍警参与违法生育清理清查工作。

2004年以来,乌鲁木齐市制定《计划生育举报奖励办法》,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违法生育清理清查工作中,对举报违法生育的群众设定了1000元、800元、500元不等的奖励金。

乌鲁木齐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杨国胜介绍说,为整顿首府生育秩序,创造良好的计划生育法制环境,自2003年3月乌市就率先开展了历年违法生育清理清查工作,建立举报违法生育奖励制度等,取得了明显成绩。2003年3月至今年7月,全市共清理清查出各类历年违法生育案件1648例。目前,已经对1070例征收了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占违法生育案件的65%。

在清查工作中,乌市计生部门与计生齐抓共管部门建立了生育管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下发了《乌鲁木齐市子女落户管理办法》,对新生儿落户规定了由公安户籍部门先查验《生育服务证》,凡无证者一律不予办理落户登记手续。还规定,凡违法生育的子女,必须先由计划生育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后,凭《乌鲁木齐市违法生育子女落户通知书》方可办理子女落户手续。

为防止违法生育当事人钻收养子女的空子,计生部门与民政部门联合下发了《乌鲁木齐市实施收养法过程中计划生育有关问题的规定》,规定“凡收养和送养必须先由计划生育部门对当事人婚育状况进行审核后,方可依法办理收养手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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